为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品质,强化旅游安全意识,倡导诚信旅游、文明旅游,落实“放心游福建·满意在三明”旅游服务承诺,根据省旅发委《关于举办全省重点旅行社诚信经营培训班的通知》(闽旅发行〔2017〕122号)、《关于举办<导游管理办法>培训班的通知》(闽旅发行〔2017〕164号)、三明市政府安办《三明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“七进”活动基本规范》(明安委办〔2018〕4号)要求,经市旅发委领导同意,定于2月6日至7日举办“满意在三明”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系列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(一)报到时间:2月6日上午10:30 前。
(二)培训时间:2月6—7日。
(三)报到地点:尤溪文公大酒店大堂(总台电话:5089999)。
二、培训内容
1.尤溪县领导致欢迎词;
2.市旅发委分管领导总结2017年旅游市场监管、安全管理等工作,部署2018年工作;
3.省旅发委行管处领导发言;
4.《导游管理办法》解读;
5.市旅发委主要领导讲话;
6.文明旅游及诚信经营培训;
7.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发布《三明市旅行社行业诚信经营倡议书》;
8.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执法APP的使用;
9.“双公示”、“双随机抽查”模块操作培训;
10.旅游投诉受理、处理技巧及行政处罚操作规程;
11.旅游投诉案例分析讨论;
12.消防安全及应急救援(反恐)演练。
三、参加培训人员
1.各县(市、区)旅游局局长;
2.各县(市、区)旅游局分管行管、安全工作领导各1名;
3.各县(市、区)旅游局行管、质监负责人各1名;
4.旅行社主要负责人、计调各1名;
5.A级景区主要负责人1名;
6.市旅发委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。
四、相关要求
(一)参训人员请准时报到,往返交通费自理;
(二)按照省旅发委要求,我委组织培训后,各县(市、区)旅游局按相关要求,立即组织本辖区未参与此次培训的旅行社和导游进行培训,做到全覆盖、无遗漏(参会旅行社请携带单位“公章”);
(三)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,一切从简,不安排接(送)站;
(四)请各县(市、区)旅游局于1月30日(星期二)前将参加人员名单上报至市旅发委。
联系人:王 羽 电话:18065142645、8225868
电子邮箱:490366779@qq.com
附件:“满意在三明”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系列培训参训人员名单表
三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
2018年1月25日